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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公务员强制带薪休假 领导必须带头休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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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时间:2008-5-28 10:07:51)
  领导必须带头休假违规单位要被追责

  领导带头休假也是对员工的关心。昨日,记者从(重庆)市人事局获悉,我市制定的《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实施意见》已经出台。《意见》不仅要求领导要带头休假,同时还要追究不执行意见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责任。

  领导带头休假

  《意见》首先强调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,其中对领导干部也提出了要求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关心工作人员身心健康、维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,自觉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年休假制度,并带头休假。

  同时,意见要求各单位应在每年初就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,并将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人数,严格控制在本单位符合年休假条件总人数的5%以内。

  违规要被追责

  为使员工能真正享受到带薪年假,《意见》还对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进行了明确。

  《意见》规定,对制度不健全、不按规定制定年休假计划、不认真执行年休假制度、未严格控制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人数的单位,应予以通报批评或限期整改;对以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为名义乱发钱物的,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。

  此外,如因招录、招聘、调动、安置等原因变更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,现工作单位应按其当年应休未休的天数安排年休假;挂职锻炼或借用的工作人员,由派出单位与挂职或借用单位协商安排其年休假,并由派出单位将其列入年度年休假计划和年报统计。(记者 杨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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